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 作者: 日点击量: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做出以下处理:
1.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备案主体暂停预审服务半年、代理机构暂停预审服务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2.对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吊销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的5家专利代理机构取消登记、对因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被当地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12家代理机构暂停预审服务一年。
取消登记名单如下:
暂停预审服务名单如下:
3. 对2025年1-7月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提交量5件以上(含5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备案主体、申请预审提交量10件以上(含10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代理机构,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半年。具体名单如下:
暂停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算。相关情形消除或期满后,可书面申请恢复专利预审服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