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省知保中心 作者:省知保中心 日点击量:2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企业掌握国内开展涉外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涉外服务机构”)的业务专长和能力,推动企业与涉外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浙江保护中心拟征集国内涉外服务机构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征集范围
(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取得专利代理行政许可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或已在商标局备案且有效的商标代理机构。
(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机构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国内法律事务服务机构。
(三)知识产权分析咨询服务机构
合法注册的国内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
二、信息征集要求
(一)申报机构应当具有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相关资质,遵守法律法规。近2年内未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二)申报机构应当具有3年以上知识产权服务经验和2年以上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经验,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近3年内有成功服务中国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业务的案例,有优质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伙伴。
(三)能够协助企业处理或联络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处理海外知识产权申请、答复、异议及其他相关事务,或诉讼应对、纠纷调解、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移转让,以及技术引进、跨国并购等国际化商贸活动中的各类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或者能够获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知识产权风险,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策略等。
(四)申报机构提供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三、信息征集材料
(一)开展涉外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申报表(附件1,word格式及PDF格式各一份,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四)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荣誉(如有)复印件(PDF格式)。
四、信息征集说明
符合条件的国内开展涉外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上述材料的电子件提交至邮箱hwzd@zjippc.cn。机构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浙江保护中心汇总相关信息后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核实,形成拟公布的国内开展涉外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后将机构名单在浙江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库中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彬斌
电 话:0571-56333396
邮 箱:hwzd@zjippc.cn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邮编:310012)
附件1:开展涉外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征集申报表
附件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