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30 来源:省知保中心 作者:省知保中心 日点击量:2
各相关单位:
为帮助申请单位提升专利申请质量,高效通过保护中心的预先审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各单位在向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同时提交自检表。
申请单位在附件中下载《发明、实用新型自检表》、《外观设计自检表》,逐条对照,开展自检,填写自检结果。提交预审申请时,在预审服务系统中案件提交页面的“其他文件”中上传自检表。
附件:1、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
2、外观专利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