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null 日点击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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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协助备案主体伪造虚假材料的代理机构,决定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一年,暂停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算。具体名单如下:
一、代理机构名单
特此公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