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省知保中心 作者:省知保中心 日点击量:3
各委员、有关企业、有关联盟: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引领型强省建设,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国市监标技〔2019〕173号)有关精神和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现向各单位征集2020-2021年度浙江省、行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原则
立项建议应围绕知识产权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
二、征集范围
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标准。如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保护等业务流程标准;有关专利信息利用、专利分析,知识产权代理、质押融资、交易、价值评估、许可等业务或服务标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等。
三、征集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机构,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2.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3.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对所申请标准的国内外标准现状、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要素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项目建议材料要求
申请立项单位应认真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吸纳有实力的单位和人员参加,组织编写相应的标准草案,一并提交省知识产权标技委。
五、项目建议征集时间
首批立项建议征集时间于11月20日截止,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标准立项建议书及其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逾期申报的立项建议将转入下一批,各单位可随时向浙江省知识产权标技委提交项目建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71-56788315,13967444918
邮箱:chenchen@zjippc.cn
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