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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浙江保护中心复审无效优审畅通企业维权“快速道”

发布时间:2024-11-07 来源:null 日点击量:2

2024年9月,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第二期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试点期间,中心充分发挥优先审查“快速道”功能,一是开通专利复审无效优先审查在线受理系统,为申请人线上提交案件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实现案件办理“一次不用跑”;二是充分发挥多功能审理庭作用,在中心即可参加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远程视频口审,实现口头审理“不用跑出省”;三是开展复审无效优先审查,复审优先审查案件平均结案周期3.3个月,比优先审查目标周期提速50%以上;无效优先审查案件平均结案周期3.5个月,比普通程序周期提速40%以上。

宁波某建材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权,因侵害专利权纠纷,以嘉兴某建筑公司为被告,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和支出共计500万元。被告不服,以原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一审赔偿金额认定畸高以及涉案专利权基础不稳定为由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专利侵权纠纷中,权利稳定是基础。上诉后,被告在全面检索现有技术、准确组合对比文件的前提下,争分夺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相应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该请求。无效宣告的结果对于本案二审的审理至关重要。然而,发明专利作为经实审而授权的专利,其稳定性较高,且相对复杂,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也会更长。为了缩短无效宣告周期,被告向浙江保护中心提出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浙江保护中心在接到请求后,于5日内对该案件进行了快速审核,并推荐进入优先审查通道。110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通知书,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及时作出的无效宣告决定为被告消解了500万元的诉累。该案无效宣告优先审查审理周期仅3.7个月,比普通程序发明无效平均周期6.5月相比提速40%以上,是浙江保护中心充分发挥快速确权功能,助力企业纠纷快速化解的典型示范。

自浙江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以来,累计办理优先审查案件190余件,开展多模式审理50余场,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确权、维权工作提质增效,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化解,为企业维权畅通“快速道”,有效助力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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