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9 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综合部 日点击量:5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信息变更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信息变更
具体操作可参见图示(企业和代理机构主动变更操作说明):
1. 登录系统,从政务服务网登录-法人登录;
2. 进入任意功能模块;
3. 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页面,点击左上角单位名称;
4. 进入备案变更页面点击添加进行变更操作;
5. 修改备案信息;
6. 替换备案资质文件;
7. 提交备案变更;
8. 浙江省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体名称变更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备案单位及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短信(联系人手机)通知。
二、相关要求
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应保证单位名称、知识产权负责人、联系人等基础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完成信息的更新。备案更新审核合格前,将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暂缓预审申请。
联 系 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1-56788309
电子邮箱:zlys@zjippc.cn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