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09 来源: 作者: 日点击量:1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做出以下处理。
一、对2025年1-8月在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提交量5件以上(含5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备案主体、申请预审提交量10件以上(含10件)且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代理机构,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半年,暂停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算。暂停期满后,可书面申请恢复专利预审服务。
备案主体名单:

代理机构名单:

二、对注销或迁出浙江省的备案主体取消备案资格。

三、对备案名称与工商名称不一致的主体暂缓专利预审服务。详细名单见附件。请相关主体及时于备案系统提交备案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备案名称与工商名称不一致的主体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