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省知保中心 作者:省知保中心 日点击量:2
各单位、个人: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全力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建设格局,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征集兼职人民调解员,面向社会接受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起成立、杭州市司法局业务指导,承担知识产权领域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主要职能包括:承接行政、司法部门委托,承担知识产权领域纠纷调解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领域的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受理调解浙江省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二、聘用原则
兼职人民调解员由调委会聘任,任期3年,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受调委会委托开展相关案件的调解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公道正派,热爱并能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接收调委会的相关调解委托工作;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以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优先:
1.从事知识产权审判、行政执法等工作3年以上;
2.从事专利审查或复审业务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
3.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工作3年以上;
4.在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维权事务工作3年以上;
5.其他有类似经历人员。
四、申请方式
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并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上述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复印件发送至邮箱:zjweiquan@zjippc.cn。
联系方式:周老师,0571-5633351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218号
浙江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