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null 日点击量:1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5修订)》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做出以下处理:
对存在不规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行为的代理机构取消登记,一年内不再受理登记申请。具体名单如下:

期满后,可通过备案系统提交登记申请并补充提交预审服务资格恢复申请表(https://zjippc.org.cn/web/details/7b1d8ec55b664688a61f15f8a18e41c3.html)重新申请专利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公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