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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 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 作者: 日点击量:1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5〕896号)要求,我中心将开展新一期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开展无效案件远程视频审理、巡回审理、确权侵权联合审理等多模式口头审理工作;

2.开通复审无效案件快保优先审查推荐通道。

二、快保优先审查推荐申请条件

1.请求人资格:第一复审请求人、第一无效宣告请求人或专利权人应为注册或登记地在浙江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快保优先审查的复审案件应为已通过专利申请预审的案件专利复审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立案,且未在初步审查或实质审查程序中进行过优先审查,并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第三条的情形之一

3.无效宣告案件应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立案,并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六号)第四条的情形之一

4.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三、快保优先审查推荐申请材料

(一)复审优先审查材料

1.复审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部复审请求文件(CPC导出压缩包),制成PDF文件后再提交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

3.《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需加盖公章)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电子文件提交回执》;

5.案件情况说明或有助于理解案情的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二)无效优先审查材料

1.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部无效请求文件(cpc导出压缩包)或者专利权人收到的全部无效请求文件,制成PDF文件后再提交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3.《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需加盖公章);

4.案件涉及行政、司法纠纷或仲裁调解的相关材料,或有助于理解案情的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四、提交方式

1.在线提交方式: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一窗口统办—专利—快速复审无效—复审无效在线办理”提交申请。

2.邮箱提交方式:通过zjweiquan@zjippc.cn邮箱提交申请,邮件主题命名为“复审/无效优先审查+请求人名称+案件名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优先审查通道名额分配

因优先审查通道名额有限,有需求的单位请在提交材料前与本中心电话联系确认。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分配名额:1.涉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执法案件,市、县(市、区)市监局同意无效与行政裁决联合审理的;2.涉专利侵权纠纷司法诉讼案件,法院根据案情需求同意推荐优先审查的。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郦老师0571-56788385


附件: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优先审查请求书.doc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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