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null 日点击量:4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我中心核查,30家预审备案主体已注销或迁出浙江,不再符合我中心预审备案条件,即日起取消该30家单位(详见附件)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被取消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的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