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null 日点击量:4
各有关单位:
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为放大我省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先行优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中心决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挖掘数据、应用数据。现向中心备案企业征集数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需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登记主体: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申请的应当是依法依规处理数据的单位或个人。
登记途径: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可通过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登记数据知识产权。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浙市监知〔2023〕5号)。
二、维权援助服务范围
(一)组织提供数据知识产权挖掘服务;
(二)组织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导服务;
(三)其他需要提供援助的事项。
三、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通知之日起,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四、提交方式
需求单位可登录“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通过“我要维权”在线提交维权援助申请;或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1-56788385。
附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