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null 日点击量:2
各有关单位:
本次发布的《专利预审业务备案申请表(创新主体)》仅供填写参考,请各有关单位在正式向浙江保护中心提交备案申请时,在备案系统完成备案信息填报后,在下一页面导出“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业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上传至系统。
请各申请单位在正式向浙江保护中心提交预审申请文件时,务必根据专利申请类型,先对照自检表(2024版)进行自检,认真填写自检结果,确保内容真实无误,并在预审系统中上传自检表(无需盖章)。
特此通知。
2024年7月9日
浙江中心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2024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