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 作者: 日点击量:91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强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海外专家智囊团在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支撑作用,帮助企业提升在“走出去”过程中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参照《浙江省市场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浙市监人〔2023〕25号),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拟开展新一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热衷公益事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在本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布局保护、纠纷应对、贸易调查、海关执法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
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作为工作语言;
4.能够接受委托,积极参与研讨咨询、分析评议、培训授课等工作,所在单位可以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等级、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扫描件;
4.专业领域或擅长领域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5.办理涉外知识产权业务的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委托代理协议、案卷和项目等材料)扫描件。
三、申报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版,于2026年8月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wzd@zjippc.cn)。
已纳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专家库的人员,只需提供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以及身份证明扫描件。
四、工作职责
指导专家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围绕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和创新主体的需求,指导专家应当履行指导和服务职责如下:
1.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2.参与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3.研究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仲裁调解等工作,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出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4.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5.为中心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项目开展、运营导航等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6.为小微企业提供一定量公益性基础服务,包括指导初步处理程序、给出简易专家意见等;
7.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专家应当根据专家库管理单位的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服务、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要求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库管理单位可以解除聘任。专家也可以自愿退出专家库。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0571-56333395
邮箱:hwzd@zjippc.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邮编:310012)
六、其他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