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9 来源:null 日点击量: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我中心核查,862家预审备案主体由于2023-2024年连续两年未提交预审案件且未进行信息复核,视为放弃备案资格,即日起取消该862家单位(详见附件)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且在2025年期间不再受理重新备案申请。上述企业可于2026年1月1日起重新申请备案,具体可参考官网下载专区“关于备案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流程的通知”进行操作。如有疑问或情况反馈,可发送至邮箱zlys@zjippc.cn。
特此公告。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