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8 来源:null 日点击量:61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基于现有编制基础,结合我省重点贸易发展需求,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拟对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荷兰和加拿大)项目进行采购,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满足以下条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2份,目标国家分别为荷兰和加拿大,主要模块包括:
1.目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概况(包括国家概况、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概况等);
2.目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常见知识产权类型的申请、注册、无效、撤销等);
3.目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包括目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侵权争议解决途径、目标国家/地区服务机构查询与公示等);
4.其他(包括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官费、注册及相关法律文书模板、目标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企业出海风险防范策略等)。
二、报价单位资质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专业配置合理和较高水平的服务团队,并且具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经验,承担过同类型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该领域高级及以上相关职称。
3.具有相关书籍编撰出版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信用。报价单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
6.项目报价合理,能按照采购方工作需要开展,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
7.如因报价单位原因未能按时按质提交工作成果,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报价单位应赔偿采购方实际损失。
8.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政府机关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单位不予考虑。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应符合承接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
2.报价应包括单价、总价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书面总体方案形式提交。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为120,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提交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位的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3.响应文件应当包含附件所列内容。
六、特别说明
1.报价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2.采购方先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服务质量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存在多家单位且无法直接确定成交单位,再结合报价单位资质、相关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以上资料应在2026年8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56333396(报价单位可电话咨询详细要求)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纪检监督电话:0571-56788328。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28日